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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交友”之名行诈骗之实 一男子被判刑

发稿时间:2025-04-26 08:01:00 来源: 中国法院网

  聊天软件为社交通信提供了便利,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聊天平台,打着结识“网友”的幌子实施诈骗钱财的非法勾当。近日,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。

  90后男子曹某以打零工为生,曾因寻衅滋事罪和殴打他人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。一天曹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居住在同一城市的杜某,两人“相谈甚欢”越聊越投机,一直聊到深夜,并约定第二天见面。第二天两人依约来到见面地点,曹某以完成商家收款码收款任务挣钱、用两个小时再给她转回去为由,让杜某帮忙,并用杜某手机先后分三次向其支付账户转账一万余元,除在当时给杜某转回九百多元外,曹某将剩余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。后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曹某抓获。案发后,曹某和杜某达成谅解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曹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愿意接受处罚,对其可以从轻处罚。曹某取得杜某谅解。最终,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曹某拘役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
责任编辑:宋静